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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浦东新区关于申报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送审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01  访客数: 824

2017年浦东新区关于申报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

教科研成果鉴定送审的说明

 

1. 送审对象

凡申报聘任(包括转岗)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的对象,均须预先送区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学科组专家进行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鉴定过的论文,有效期为三年(外省市引进人员如学校因聘任需要也可委托鉴定)。

2. 教科研成果鉴定范围

A. 必须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

B. 必须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有关的教科研课题(教科研课题必须是结题的,且是本人承担部分)

3. 学科选择

送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其内容应该与申报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的学科相一致,与申报学科无关的论文不予鉴定。

4. 教科研成果时限

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任职以来取得的成果。

5. 送审数量

成果送鉴定的数量,同一学科每人每次限报一项成果。

6. 送审范围

送鉴定的成果,必须是教育署及以上范围出版、发表、交流或获奖的。如果出版物为正式刊物、视作发表刊物或教育署刊物,需提交出版物原件(样稿或即将发表出版的通知、证明之类都无效);如果是交流过的成果,需提交交流证明原件,内容包括交流时间、地点、范围、出席对象及人数,还须由组织者签章;如果是获奖成果,则要提交奖状原件;如果是课题,必须是区级以上课题且已结题,并提供开题报告和结题证明。

7. 成果承担人的确认

教科研成果(论文或教科研课题)的承担人,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

A.独立完成(署名为一人);

B.第一作者(署名为多人,排在第一位);

C.非第一作者(署名为多人,不是排在第一位);

D.课题组组长;

E.课题组成员(只能提交本人负责部分的成果);

对于A,论文或书刊上的署名是真名,则不须旁证;如是笔名,则要由学校出具笔名就是送鉴者的证明。对于B 与C,则要提交每个署名人对所有署名人的成果承担部分的确认证明(每人一份,并加盖证明人所在单位公章)。对于D与E,则要提交课题任务审批书;成果必须与审批书上课题参加者承担的任务相吻合,结题的教科研课题作为结题组织者层次范围内的交流。

8. 送鉴成果的装订

送鉴成果一式三份,并在每份最前面贴上成果鉴定表。如果是书、杂志,应交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文章所在页面。对于较厚的书或杂志,需增加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的成果装在一个材料袋内,在材料袋上贴成果鉴定表,材料袋左上角贴蓝色标签,写学校名字,右上角贴红色标签,写所申报的学科。

9. 上交职改办材料

A、送鉴成果材料每人一袋(内装一式三份的送鉴材料)。

B、学校填好《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