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5〕21号)要求,现将《2015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的政策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职业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张福顺,联系电话:23116722。
附件:2015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