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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青春 用责任照亮未来——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03-31  访客数: 90

2025年3月28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附属浦东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新金桥路校区迎来了一场意义非凡的普法教育讲座。此次讲座由浦东新区第八检察部黄超检察官主讲,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与应对”主题,为学生们带来了一次触及心灵的法治洗礼,助力青少年在成长道路上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此次活动由校区德育负责人李颖老师主持,进行全校直播。

黄超检察官以“我命由我不由天?—青少年犯罪预防与应对”作为开场,活动主要分为三个板块:法律红线,莫跨;危险地带,莫碰;隐藏陷阱,谨记。

剖析典型案例 敲响犯罪警钟

讲座伊始,黄超检察官以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三名未成年人杀害掩埋同学的案件为切入点。黄超以该案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暴力量刑的最新司法解释,强调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部分严重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特别强调“年龄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通过具体案例,让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法律的红线不容跨越。

聚焦网络风险 守护清朗空间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成为青少年成长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黄超检察官提到“网络开盒挂人”这一新型网络暴力行为。违法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隐私数据,对受害者进行电话骚扰、网暴攻击,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这一现象在青少年圈层中蔓延,不仅污染网络生态,还可能对受害者造成身心创伤。黄超检察官提醒学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参与此类违法活动,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防范意识

黄超检察官还提及公共场所吸烟、“约架”、“撑场子”、网络造谣等不良行为,告诫学生要冷静处理矛盾,避免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详细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他警示同学们,不良行为看似小事,但若不及时纠正,可能会演变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同学们应自觉远离危险地带,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

黄超检察官还重点介绍了网络诈骗等隐蔽犯罪的形式,“抢红包”“代开银行卡”等常见诈骗手段。骗子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识骗能力较弱的特点,通过社交软件与他们取得联系,再以恐吓、威胁等方式,诱骗其操作家长手机进行转账。黄检察官详细分析了这些陷阱的特点,提醒同学们,在网络时代,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网络信息,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此次普法教育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为学生们搭建了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平台,学生们对青少年犯罪和网络诈骗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这场春日的法治之约,不仅为青少年敲响警钟,更点亮了知法守法的精神灯塔。未来,学校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在他们的心田播下法治的种子,期待未来开出文明之花。

 

 

 

德育处

供稿人:李颖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