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浦教职成〔2016〕15号)和《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将进行2016学年和2017学年校本研修学分认定。
需上交材料:
1、2016学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2017学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发表的论文、论文获奖、公开课情况填表(附件2《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成果汇总表》),同时将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等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公开课证明(材料的摆放顺序同本表填表的顺序)等上交至校区,由校区收齐后传给陆梅芳。截止日期:2018年9月13日。
2、附件3《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的填写,截止日期:2018年9月13日。
注:按学年填写(每学年一份);公开课展示要求撰写课例。课例内容必须涵盖教案设计(包含学生分析、目标设计、过程设计、资源设计和评价设计等)、文字版课堂实录、专家点评和自我反思。在本校、教育署教育教学活动中按计划开设的讲座,参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认定。
校务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