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告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四、定期组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五、通过语文课堂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学生进行用于用字规范化教育,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六、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牵头,对学校所买的各种印刷品,严格进行用字检查,不规范予以退化。
七、规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规范,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八、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由各教学部教师监测员、各班学生监测员抽检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规范教学用字。